11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新丰主持召开我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慧颖、张连清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戴永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候选人吴毅锋,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人,县政府办、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同志,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石艺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陈连明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会议为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依法对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履职评议。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民政局、交通局、农业局、文体旅局、卫健局、城管局、法院、检察院等9位同志的履职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9位履职评议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正确对待评议意见。要为民履职,切实提升工作质效。要担当作为,全力创造过硬业绩。要把此次评议作为新的起点,推动工作提档进位,确保“十四五”圆满收官、“十五五”良好开局,为奋力谱写平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平和新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